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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关于“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的新闻发布会
  •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 发布日期:2024-04-0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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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4月3日(星期三)下午2:3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单友健

嘉宾: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柴锡陵,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朱艳

发布会现场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转变监管执法方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优质企业发展活力,实现部门精准执法和企业合规经营的良性互动,市应急局将今年3月定为全市“安全生产服务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服务企业的相关活动,并制定了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和“白名单”等管理制度。为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泰州市“安全生产服务月”和安全生产助企惠企政策文件出台情况,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柴锡陵同志和政策法规处处长朱艳同志到会发布相关情况。

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成效,二是发布《泰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白名单”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首先请柴锡陵副局长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成效。

柴锡陵(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应急管理局和王建春局长,向大家长期以来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3月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倾情制定助企纾困“十五条措施”,常态化开展“泰企安·零距离”“安全会诊”等行政指导服务,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探索推行行政执法“五步工作法”,受到企业欢迎与好评。

今年以来,全市应急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监管“守底线”、服务“拉高线”理念,将3月份定为“安全生产服务月”,以“安全为企、服务发展”为主题,集中开展了在建重大项目驻点走访服务、专家指导服务、事故警示专题教育、示范企业现场观摩等系列活动,累计召开12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收集到各类问题建议194条,目前已解决129条,剩余65条正在推进解决中;走访28个在建省、市、市(区)重点项目,均形成“一企一策、一企一档”;对49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开工第一课”活动,累计覆盖101个镇街(园区)、9553家企业,辐射影响22.8万人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24次,覆盖人数2.7万人次;组织示范企业观摩学习6次,参与企业276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应急管理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文件4个,编制涉企行政检查清单55条,不断增强企业的安全感、获得感,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局贡献应急担当、提供安全保障。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围绕“抒问题、解难题、排企忧、促服务”,组织召开央企(国企)、上市后备企业、台企等不同类型的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座谈会,“面对面”“零距离”听取企业诉求、解读惠企助企政策文件、现场进行答疑解惑。联合市政协开展“助企直通车”暨查找“我身边的风险隐患”专题协商活动,实地调研海陵区育才路部分“九小场所”,听取政协委员们提出的风险隐患管控措施建议,助力排查整治老百姓身边的风险隐患。依托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公告更新我市安全生产举报方式,多层级、多角度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快速高效回应企业诉求。

二、坚持服务为企、服务助企。开展在建重点项目驻点走访服务,动态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前指导应办事项,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特事特办,推动项目尽早投产、安全生产。邀请省级专家对联泓惠生公司年产10万吨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等4个重点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专家指导服务,为项目问诊把脉,确保项目平稳落地。对冶金等工贸企业的重点项目成立指导服务工作小组,建立监管人员挂钩指导制度,实施“安全辅导员”工程,逐企逐项做好企业“安全笔记”,推动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做到有清单、有措施、有整改、有闭环。

三、坚持专家指导、隐患闭环。为弥补企业安全管理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结合“泰企安·零距离”“安全会诊”等活动,组织专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对高危企业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规范流程进行精准辅导,让企业管理人员学习安全检查查什么、为什么查及怎么查,帮助企业查出了一批问题隐患,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重大事项专家会诊机制,对发现的1655个问题隐患,逐一帮扶指导,逐一整改销号,确保清零闭环管理。通过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提升了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坚持红线意识、筑牢防线。制定“三级三类”年度培训计划,分级分类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分别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全市乡镇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尽责能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深化提前告知、集中培训、指导服务、自主整改、执法提升“五步工作法”,对列入全市应急系统年度执法计划的748家企业全覆盖开展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培训。以省级专家网络直播、复工复产服务队“送安全上门”等线上线下方式,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体员工开展以分析安全形势、事故警示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开工第一课”,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最后一米”。

五、坚持强化警醒、常抓不懈。组织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学习《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同时,扩大学习覆盖面,各地分批次组织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集中教育培训。深化推进“泰有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组织召开了危化品(化工)企业、重点建材企业等警示教育会,以事故教训警示企业强化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养规范作业行为习惯。指导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固定学习日”活动,由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面向全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班前十分钟”“下班前应急疏散演练”等班前班后做法,把同类或相近典型事故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让员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推广设置“警示教育宣传栏”,公开宣传同类型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放大作业安全现场教育警示警醒效应。

六、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针对安全中介机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串通操纵中介市场价格等违规现象开展清理整顿,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价格管理相关政策,共同研究实施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在全面调研全省各市特种作业人员初训和复审的培训收费情况的基础上,梳理学员反馈问题,对比本市收费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清理整顿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海陵区两家培训机构随机抽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召开提醒谈话会,宣贯相关价格政策,督促机构规范收费诚信经营。

七、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引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举办全市重点“厂中厂”出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班,组织参训人员学习泰州垣烨钛业有限公司“厂中厂”企业整改提升工作,通过实地观摩、专家现场授课等方式加强示范企业特色创新做法的总结推广,使同行业企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启发,推动提升同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企业班组在现场管理中的关键作用,组织开展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班组综合评审,评选出10家现场安全管理好的班组,以“点”带“面”持续推动我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八、坚持规范执法、激发动能。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提前公示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预告式”行政检查,严格执行“三位一体”和“阳光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行清单管理制度,逐项梳理、编制55条应急管理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和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法,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法律依据和合规标准,全面自查隐患、主动报告隐患、加快整改隐患。实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检查制度,制定《泰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白名单”管理规定》《泰州市小微企业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对信用良好、风险较低、安全管理合规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从业人员30人以下安全生产风险较小的一般行业企业,在企业主动提交安全承诺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其进行执法检查,激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通过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服务,企业安全意识和负责人履职能力有所增强,全市应急系统执法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发现率同比下降65.21%,事前行政处罚立案数同比下降68.75%,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1-3月份,全市共统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比去年同期减少7起、5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尊重企业主体、不干扰正常经营的原则,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服务,抓好惠企助企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领域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感谢柴局长的介绍。下面,请朱艳处长介绍《泰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白名单”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朱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转变监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减少安全生产检查频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优质企业发展活力,实现部门精准执法和企业合规经营的良性互动,市应急局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泰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白名单”管理规定》。

二、实施范围:泰州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监管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白名单”的认定、退出、激励等管理工作。

三、职责: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白名单”的认定、退出等工作。市、市(区)应急管理局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实施本规定。

四、认定的条件,7个方面:

(一)主动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承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三年内未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管理;

(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一年内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四)五年内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认真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

(七)法律法规或者上级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认定程序

“白名单”的认定,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每年12月底前,企业自愿向属地市(区)应急管理局申请,各市(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本规定第二条进行核实汇总,形成推荐名单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二)推荐名单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后,形成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将拟认定名单报请集体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告,名单内企业纳入“白名单”。

“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月底前调整并公告。

六、“白名单”的退出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后将其从“白名单”中移除:

(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连续12个月内发生总计重伤3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管理名单的;

(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纳入“白名单”的;

(六)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照注销、被吊销的,或者不再从事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八)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不再满足认定条件的其他情形。

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前款情形应当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从退出决定生效之日起算,退出“白名单”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再次列入“白名单”。

七、相关激励措施

为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白名单”申报创建工作,设置了相关有效激励措施。激励措施与项目审批、停产后复产验收、标准化创建等帮扶指导、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评优评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支持、工伤保险费率下浮等方面挂钩。

本规定自2024年4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好,同志们。刚才,柴局长和朱处长对全市“安全生产服务月”活动成效、《泰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白名单”管理制度》分别进行了介绍。希望媒体朋友会后加强对相关文件的解读,提升社会知晓率,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们就不安排提问了,如需了解更多详细情况,请在会后与应急管理局保持联系。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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