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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个《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出台
  •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2024-04-1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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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入融合,营造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良好科技金融生态,4月17日,泰兴出台《泰兴市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对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的创新项目予以扶持。

《管理办法》是泰州市第“1”家。《管理办法》目前是泰州市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已经出台的相关机制,主要通过“拨投结合”的模式,聚焦前期市场融资难点,先以科技项目立项拨发资金,帮助团队承担早期研发风险,在项目进展到市场融资时,再将前期的项目资金按市场价格完成股权转化或资金返还。

拨投结合机制下落地“2”个重大项目。一是江苏集萃聚合新材料项目,该项目为研发及产业化落地项目,总投资10.8亿元,用地47亩,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5000吨EB用光学树脂系列产品、年产7400吨光学树脂系列产品及年产10000吨OCA光学胶和光学离子膜项目。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可研已经通过专家初审会,取得落户预审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项目可研报告中,已逐步开展项目立项备案、安评、环评、能评及土地证办理等项目落户审批流程;二是维吉特新材料(泰州)项目,主要核心技术为棕榈油高效转化及生物基树脂配方开发,下游主要产品为生物基无醛胶黏剂、生物基沥青再生剂及其他未来生物基产品,项目成熟后可实现千吨级棕榈油生物基单体及无醛胶黏剂、再生沥青剂的产能。目前与该项目对接落地需求,准备与项目方、省产研院、泰兴经开区等签署四方合作协议,就合作细节问题已基本确认,等待签约。

资金支持按比例“3”方供给。《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重大项目落户、项目公司成立及运营、资金来源与权益转化以及容亏免责机制等4个方面20条内容。泰兴市财政局设立5000万元市级资金专项预算,江苏产研院、泰州产研院、泰兴市级三方资金按1:1:1比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段拨付,研发合作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将有效破解重大项目缺乏资金支持、难以得到市场认同、落地困难以及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难以持续发展的难题。下一步,泰兴市将继续完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丰富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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