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城管局
  • 发布日期:2024-01-2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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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tai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泰州市梅兰东路118号,邮编:225300,电话: 86999399,传真:86999400,电子邮箱:jstzcg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城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垃圾分类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聚焦泰州马拉松、医药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保障,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新闻、政策信息。网站、微城管做到当日信息当日发布,全年累计编发各类信息1501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991条,“泰州微城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51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部门文件19件,人事任免2件,政策解读12篇,资金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确保政策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进一步促进政府高效施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及时、规范,我局明确局办公室统筹督办,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签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法规处负责答复文书的合法性审查,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材料提供工作。对每一个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严格执行登记、研判、报签、依法送达、订卷归档等流程,避免错办、漏办、迟办。2023年,市城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次,做到了及时接收,规范答复。全年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把好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要求重点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和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并及时转载上级要求的各类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泰州微城管”的管理维护,积极推进传统与新兴媒介平台融合发展。遵守发布内容三级审查机制,对城市管理工作动态进行全方位采编报道,局门户网站、“泰州微城管”做到及时采编、及时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网站信息发布协作机制,建立网站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程序,提高发布信息质量。加强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把好“准入关”,对上网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控制、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

2023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1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1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1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于公开属性还不能准确界定;二是政务新媒体运营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方面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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