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3年泰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1-2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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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特编制泰州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s://mzj.tai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26号,邮编:225300,电话:86198830,传真:8619887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州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比分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提效能的功能,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特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泰州市民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和分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规范向社会公开。

1.及时公开社会救助领域信息。泰州市民政局将《关于印发〈泰州市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准发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其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同时,每月以表格形式在网站上公开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让公众及时了解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和情况。

2.及时公开养老服务领域信息。今年以来,泰州市民政局公开《关于全市养老机构范围内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352”工作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州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举办2023年泰州市民政行业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等多项涉老文件。使公众及时了解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和情况。

3.及时公开儿童福利领域信息。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4.及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领域信息。实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和年检结论信息,公开慈善组织认定名单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断优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依法研判,确保答复时限、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沟通解释,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公布决策事项目录。规范开展政策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殡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泰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泰州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等公开征求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五)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泰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依托市政府服务平台不断调整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数据统计等功能,优化栏目设置,定期自查网站安全性,不断提升网站安全防护能力。同时,泰州市民政局不断提升新媒体宣传水平,建立“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将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新技术数据共享整合,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六)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机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维护。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本年度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023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平台功能建设创新性还不足。对门户网站和新媒体部分栏目和功能进行了升级优化,但在特色性上尚存不足。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还比较单一。能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更新,但政策性文件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做好泰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更正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民政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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