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国资委
  • 发布日期:2024-01-3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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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tai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持续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作用,重点维护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各项专栏内容,及时公开并维护我委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人事任免等各类信息。本年度共计公开国资国企相关政策文件5件。二是用好“泰州国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载体。截至12月底,“泰州国资”微信公众号用户总人数已达5万多人,累计推送200多期400余篇文章,总阅读量40余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平台。落实专人负责每日登陆工作平台,收取受理申请书,并在第一时间将以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的申请录入工作平台,实现工作平台办理答复工作全流程记录。二是进一步提高办理质效。细化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规范答复文书起草、送达方式,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市国资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上年度结转0件;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保障监督等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方便群众依法获取市国资委的政府信息。二是严格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上网信息审批程序,所有上网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各处室拟稿后经处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方可发布,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设置“直通车”“新视野”“微展台”菜单栏,推出“国资要闻”“国企动态”“政策速递”“国资前沿”等专栏,进一步传播国资声音、展现国企形象。

(五)监督保障。市国资委坚持定期督办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前置保密审查,保护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编制国资委网络安全保障方案,落实岗位责任,做好常态化监管;建立重大舆情收集研判机制,积极妥善处置热点敏感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2023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公开机制、平台更加完善,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梳理总结热点需求,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程序流程,巩固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统筹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有序衔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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